欲參加「預購 TK705i / TK705STi 登錄抽好禮」(下稱「本活動」)之消費者於參加之同時,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注意事項中各項條款,且願意完全遵守及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辦法;如不願同意本注意事項之全部或一部份,請勿參加本活動。
1. 2025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(下稱「活動期間」)購買 BenQ TK705i 或 TK705STi 任一預購方案,並於 2025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間,至「抽獎登錄網頁」,填寫完整個人資料者(下稱「參加人」),即可獲得此次活動抽獎資格。參加人若因輸入資料不完整,恕無法取得抽獎資格。
2. 每人、每一支手機號碼機僅有一次抽獎機會。每位參加人於登記抽獎期間只可提交一次資料,若參加人提交多次資料,則僅以首次提交的資料為準。
3. 參加人參與抽獎時所填寫的抽獎登記資料一經提交,則無法編輯更改。
4. 抽獎獎項:「100 吋巧攜幕」,名額共計 50 名。
5. 明基亞太將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公告得獎者資訊於活動網站。
6. 登錄者須提供購買發票,收據將不認列,請至 BenQ 官網公告之指定經銷據點購買,以確保贈品兌換權益。指定經銷據點資料詳請參見 BenQ 官網最新消息。
7. 本活動不含專案購買、標案購買、陳列品、福利機等特殊採購形式;代理商與經銷商均無參加此抽獎活動之資格。
8. 贈品樣式僅供參考,以實際出貨為準;贈品出貨時間明基亞太有權因應贈品到貨狀況調整。明基亞太保留臨時更動寄送方式之權利。
9. 如抽獎贈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贈送,主辦單位將另外提供同等價值之替代贈品。明基亞太保留最終活動贈品變更修改之權利。
10. 若有退貨及換貨情形發生,明基亞太將保留追回贈品之權力。
11. 贈品採無記名方式發行,將根據得獎者提供之個人聯絡資訊及寄送地址,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,並郵寄至申請時填寫收件地址。簡訊發送及活動獎品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,如中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,明基亞太得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12. 贈品是否成功發送將以貨運紀錄為憑,若有已使用、被竊、遭盜用、遺失等情形,明基亞太不負補發獎項、退現、掛失止付之責任。
13.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明基亞太之事由,而使活動參加人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,明基亞太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本活動參加人及中獎者亦不得異議。如發生前述情形,明基亞太將不做任何通知。
14. 如遇天災、地震、颱風、疫情、停電、罷工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明基亞太之事件,明基亞太保留變更活動日期與方式之權利。
15. 參加人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之正常運行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明基亞太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人之參賽、抽獎及得獎資格,並得追回獎品。參加人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成,需自行負擔。
16. 參加人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,即視同不具參加資格;中獎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,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不予給獎,如已給獎者,則應將獎項返還,該違反之中獎者並應就明基亞太因此所受之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、商譽損失、訴訟費用、律師費用)負完全之賠償責任。
17. 中獎者如有冒用他人身分、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,明基亞太保有取消其中獎資格的權利。
18. 得獎者不得要求將本活動獎項折換現金、替換為其他物品,或將受贈資格移轉予他人;惟明基亞太得變更獎項及其內容,得獎者同意無條件接受明基亞太所替換之等值獎項。
19. 本活動抽獎以及贈獎相關事宜,將委由第三方行銷公司執行(下稱「協力廠商」),協力廠商行銷公司將依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抽獎活動,並將本活動獎項依規定交付予得獎者。得獎者應配合協力廠商行銷公司進行相關事宜,包含但不限於提供及簽署相關必要文件。
20. 得獎通知及機會中獎所得稅繳納:得獎者公告後,明基亞太將委託協力廠商以 E-MAIL 及電話聯絡得獎者,如明基亞太委託之協力廠商未能以電話聯繫到得獎者(以主動聯絡 3 次為限)或未於 明基亞太 委託之協力廠商寄發 E-MAIL 通知之日起 7 個日曆天內依本注意事項規定方式回覆確認領獎資格者,視同放棄其領獎資格。
21. 得獎者應於明基亞太委託之協力廠商寄發 E-MAIL 通知送達起 7 個日曆天內(以 明基亞太 及委託之協力廠商系統紀錄為準),填妥「領獎簽收單」,並以 E-MAIL 回覆其領取本活動獎項之意願及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(包含但不限於真實中文姓名、手機電話、E-MAIL、身分證正面影本及照片,以下合稱「個人資料」),逾期未依上述方式回覆意願及提供個人資料者,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明基亞太除不提供任何補償外,亦不遞補得獎名額。得獎者個人資料提供不完整、逾期提供個人資料或供個人資料時未明示前開同意時,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明基亞太不提供任何補償,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。
22. 經明基亞太委託之協力廠商確認得獎者的領獎意願後,得獎者應依明基亞太的規定(包括但不限於領獎期限、領獎須攜帶之證件等),於 1 個月內完成稅捐之繳納,且應依明基亞太委託之協力廠商指定方式通知已完成繳稅。若得獎者逾期未完成稅捐之繳納並通知明基亞太委託之協力廠商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明基亞太就該中獎資格將不再辦理抽獎。
23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本活動獎項為機會中獎類別,若中獎者為本國人,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(含),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(含),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%稅金,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(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,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),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,需預先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。明基亞太將依據所得稅法及扣繳規定進行申報扣繳。如依其他法令規定另須代扣繳其他稅費者,亦於扣除相關金額後,始為實際發放金額。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中獎資格。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,概與明基亞太無關。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24. 本活動之中獎人,明基亞太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,就獎項所得代為申報,並計入中獎人年度所得稅計算。所得稅務扣繳相關法規規定請參照財政部網站,並依財政部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各類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,相關所得扣繳憑單不再辦理統一寄送服務;若中獎人不願接受扣繳暨獎項所得申報或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25. 本活動網站係為成年人而設,若您同意未成年子女參加本活動,您需陪伴輔導未成年子女閱讀、瞭解抽獎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、抽獎活動個資告知事項等相關規定,您及未成年子女並同意接受本活動相關規定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26.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須獲得法定代理人(或監護人)同意及代為領取,且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無國民身分證者,須提供戶籍謄本影本(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)與另附法定代理人(或監護人)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及提出法定代理人(或監護人)同意之證明文件(需簽名或蓋印)。
27. 未依上述說明辦理領獎手續者(例如:資料錯誤或不全等)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28. 本活動注意事項所提及之金額,其幣值均為新台幣。
29. 本注意事項若有未盡事宜,明基亞太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,若有任何更動,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30. 明基亞太將保留修正、停止及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,活動相關修正訊息以本活動網站公告內容為準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,且若因故活動無法進行時,明基亞太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或暫停此活動。
31. 本活動未盡事宜,係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補充之,如因本活動涉訟,係依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